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海城市琳丽矿业有限公司二期年产10万吨轻烧氧化镁悬浮炉项目建设公告如下信息,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连接、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链接如下: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ZvkzNQL4AJtEB-ERMiUO4g?pwd=fdse 提取码: fdse
(2)公众可以到海城市琳丽矿业有限公司查阅纸质版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建设区周边可能受影响的居民、相关职能政府管理部门以及其它有关单位。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示采取网站公示的形式,公众可从以上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调查表,并通过电子邮件、书面信件等方式,向实施单位发表对“海城市琳丽矿业有限公司二期年产10万吨轻烧氧化镁悬浮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
实施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海城市琳丽矿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盛彬
联系方式:04123242648
通讯地址:鞍山市海城市八里镇华子峪村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上一篇:没有了